
區內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我區“金融10條”“金鑲玉”系列政策金融扶持條款、《廣州開發區黃埔區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穗開管辦〔2016〕26號,簡稱26號文)有關要求,我局現組織申報2019年度下半年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一)“金融10條”政策(適用2019年7月21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獎勵。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按股份制改造并簽訂上市工作協議、完成證券主管部門輔導驗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等分階段給予獎勵。
2.上市企業再融資獎勵。區內上市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股票、優先股等再融資
方式成功再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進行獎勵。
3.“新三板”掛牌獎勵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獎勵。
4.“新三板”掛牌企業融資獎勵。對區內“新三板”掛牌企業在“新三板”通過定增等方式成功實現融資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進行獎勵。
5.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獎勵。股份制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分別給予相應獎勵。
6.中證報價私募股權市場掛牌企業獎勵。對在中證報價私募股權市場掛牌的區內股份制企業給予獎勵。
7.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質押融資貼息。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區內企業在股交中心進行股權質押融資,獲得債務融資金額3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融資金額2%的一次性補貼。
(二)“黃金10條”政策
8.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獎勵。股份制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分別給予相應獎勵。(僅適用2018年7月3日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運營公告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9.“新三板”掛牌獎勵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獎勵。(僅適用2019年以來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三)“航運10條”政策(適用2017年6月15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0.現代航運服務業貸款貼息。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現代航運服務業企業,對貸款成本(包括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等)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四)“區塊鏈10條”政策(適用2017年12月8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1.區塊鏈企業上市獎勵。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給予獎勵(不含上級補助)。
12.區塊鏈企業新三板掛牌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給予獎勵(不含上級補助)。
13.區塊鏈企業貸款貼息。對區塊鏈企業通過商業銀行或融資擔保的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給予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全額補貼。
(五)IAB專項政策(適用2018年1月9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4.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項目貸款貼息。對經認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按建設期間貸款項目實際發生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
15.人工智能企業并購費用補貼及并購貸款貼息。對開展相關行業或領域業務并購重組且控股的,按兼并重組時發生的法律、財務等中介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獲得商
業銀行機構一年期(含)以上并購貸款的,按貸款項目實際發生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
16.生物醫藥企業并購交易獎勵。對企業并購重組且控股非關聯的生物醫藥企業的,按企業并購實際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六)“民營18條”政策(適用2018年11月13日之后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7.股份制改造獎勵。對在區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證券公司等輔導保薦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不含“新三板”以及其他顧問協議)的民營及中小企業給予獎勵。
18.并購重組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區內民營及中小企業并購時實際發生的中介服務費用給予補貼。對獲得1年期(含)以上并購貸款的,按貸款項目實際發生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
(七)26號文政策(適用2019年3月10日之前發生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19.并購貸款貼息。對商業銀行機構為區內相關符合條件企業開展并購發放的一年期(含)以上的并購貸款,按貸款項目給予年利率1.5%的貸款貼息。
20.債券市場融資貼息。對區內企業通過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和集合票據等債券品種進行直接融資的,債券存續期內按照融資金額給予分檔分段貼息。
上述項目如涉及行業認定或企業登記入庫的,申報事項應發生在企業獲得行業認定或登記入庫之后,行業主管部門另有說明的除外。
上述項目的辦事指南,請登錄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http://zcdx.gdd.gov.cn)查閱。
二、辦理時間
1、企業在組織申報材料的過程中,如有疑問的,可向區金融工作局咨詢,咨詢電話:82119347(項目1~4、9、11、12、15~20)、82119645(項目5~8、10、13、14)。
2、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系統(http://zcdx.gdd.gov.cn)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開放申報。聯系電話:82114062,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3、企業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申報,不再受理。
三、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訪問http://zcdx.gdd.gov.cn登錄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進行注冊,申請人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注冊通過后,申請事項預審。“政策兌現”窗口對事項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以在系統下載打印《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帶齊紙質
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經辦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予以收件。
(二)對材料齊備無誤的政策兌現申請,區政策研究室形式審核通過后,轉送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出具批復文件并轉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請人前往“政策兌現”窗口領取批復文件,申請人提交申請資金撥付的請示、收款發票或收據。政策研究室收齊上述資料后轉交業務主管部門。
(五)業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金撥付的函、收款發票或收據后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2019年11月1日